一、申請對象:縣域內從事經營活動的各類中小微企業、法人組織、農戶及個人。
二、合作銀行: 太湖農村商業銀行、太湖縣郵政儲蓄銀行。
三、申請條件:
(一)各類中小微企業、從事經營活動的法人組織:
1、在縣域內注冊成立、有固定經營場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法人治理結構規范;有持續經營能力;企業(法人組織)及其負責人無不良貸款、偷漏稅等違規違法行為;
2、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核算真實、完整;
3、主要產品和生產工藝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和環保政策,優先支持園區內企業,發展新興產業、支柱產業及現代農業等經濟實體,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國家明令禁止的淘汰類產業以及產能落后、環保不達標的,不予支持。
4、經營業績良好,具有成長性和還本付息能力。
(二)個人及農戶申請委托貸款投資項目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和環保政策,具有還本付息能力。
四、期限 三個月